中国证监会和
财政部昨日联合公布了93家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获延期的资产评估
机构名单。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要求,持有原国家
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证监会联合颁发的旧版证书,即“证
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8月31日前向财政部和证监会报送《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和《
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沿革说明》。
截至2008年8月31日,已有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93家评估机构按规定报送了相关材料。按规定,93家资产评估机构持有的旧版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08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其旧版证书于2008年9月1日起作废。(肖 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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