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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认购费)以上的投资者,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

  (一) 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2008年10 月6 日起至2008年10 月31 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中心,并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d、如有授权经办人,则还须提供:

  ①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客户本人和授权经办人一起到直销中心,办理授权委托手续;或客户本人和授权经办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后,授权经办人持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直销中心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注:其中c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建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10016529610500026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上海市分行乳山路支行

  招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966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营业部

  工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100120291902580433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农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03492300040005121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华夏银行 (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4330200001834600001350

  开户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b、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08年10 月31日16:00 前到账;

  c、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d、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并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本人或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授权情况下);

  d、开户确认书(若开户同时办理可不必提供);

  e、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3)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申请之日起2日内在每日交易结束前(16:00)将认购资金汇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否则该次认购基金的申请无效;如2日内资金到账,则以到账日为有效申请日。

  (4)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08年10 月 31日16:00之前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通过银行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1、中国建设银行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周六、周日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业务处理)。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b、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c、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2)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2、其他代销银行

  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公司均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8年10 月6日起至2008年10 月31 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

  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

  ③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已开立资金账户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四)网上开户与认购程序

  1、适用对象

  兴业银行 借记卡持卡人、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持卡人、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持卡人、招商银行一卡通持有人、光大银行借记卡持有人、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持有人、中信银行借记卡持有人等及中国银联CD卡持卡人。

  2、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08 年10 月6 日至2008 年 10 月31 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24小时服务。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东吴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上的《网上交易业务指南》和《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2)从未开通过东吴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持兴业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光大银行借记卡、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等及中国银联CD卡直接登录东吴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东吴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东吴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4、注意事项

  (1)网上交易目前仅限个人投资者。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东吴管理有限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

  招商银行客服电话:95555

  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

  浦发银行 客服电话:95528

  中信银行客服电话:95558

  中国银联电 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52504520

  (五)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sc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当地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建设银行银行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其他代销机构网点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认购费)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08年10 月6 日至2008年10 月31 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8)《印鉴卡》一式三份。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建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10016529610500026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乳山路支行

  招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966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工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100120291902580433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农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03492300040005121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华夏银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4330200001834600001350

  开户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08年10 月 31 日16:00前到账;

  3)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汇款金额;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办理基金认购手续的投资者须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

  2)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开户确认书(若开户同时办理可不必提供)

  5)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2)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申请之日起2日内在每日交易结束前(16:00)将认购资金汇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否则该次认购基金的申请无效;如2日内资金到账,则以到账日为有效申请日。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08年10 月31 日16: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通过银行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一、中国建设银行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东吴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证券业务授权书;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东吴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东吴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二、其他代销银行

  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公司均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8 年10 月6日至2008 年10月31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

  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已开立资金账户和东吴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四)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sc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3、若机构投资者在认购基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4、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转换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确认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的退款时间和方式详见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

  2、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募集失败。如本基金募集失败,需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验资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如基金募集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总份额达到2亿份以上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低于200人,则基金管理人可依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停止发售,并于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

  邮政编码:200135

  法定代表人:徐建平

  成立日期: 2004年9月2 日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509666

  传真: 021-50509884

  网址: www.scfund.com.cn

  联系人:徐远征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客服电话:95533

  传真:(010)66218888

  网址:www.ccb.com

  联系人:尹 东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徐建平

  联系人:徐远征

  直销电话:(021)50509880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王 琳

  电话:(010) 67596084

  传真:(010)66218888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蒋松云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016904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蒋浩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842

  联系人: 王玮

  客服电话:95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联系人:陈宇

  电话:(010)85238422

  传真:(010)85238419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兰奇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朱庆玲

  电话:(010)65544256

  传真:(010)65541281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四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吴杰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cpsrb.com

  (10)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电话:0512-96288

  网址:www.dwjq.com.cn

  (11)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服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孙洪喜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http://www.sywg.com.cn

  (14)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3888-86073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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