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与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方案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有条件通过。另外,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通过。
目前,本公司正在进行吸收合并方案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待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并实施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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