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郑州
三全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和《
证券时报》刊登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致使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披露的“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出现差错,现将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更正如下:
原披露的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为: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陈泽民、陈南、陈希、贾岭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泽民先生和贾岭达女士为夫妻关系,陈南先生、陈希先生为陈泽民之子;
2、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现更正为: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陈泽民、陈南、陈希、贾岭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EAST JOY ASIA LIMITED的股东为SUPER SMART HOLDINGS LIMITED和CHAMP DAY INVESTMENT LIMITED,CHAMP DAY INVESTMENT LIMITED的股东为SUPER SMART HOLDINGS LIMITED和EAST JOY ASIA LIMITED,SUPER SMART HOLDINGS LIMITED的股东为贾岭达和张玲;陈泽民先生和贾岭达女士为夫妻关系,陈南先生、陈希先生为陈泽民之子,陈南先生和张玲女士为夫妻关系;
2、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更正后的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对于由此给广大
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8日
标签:上市公司 食品 投资者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