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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氯碱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2日下午2:30在上海浦东华融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理人有57名,代表股份604,899,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089%。B股股东有16名,代表股份1,398,179股。董事长刘训峰先生因参加市重要活动,不能主持会议,由副董事长张瑞岳先生主持了大会。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和授权代理人认真审议了股东大会的四项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六项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聘请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04,899,541

  604,718,800

  0

  180,741

  99.9701%



  A股股东

  603,501,362

  603,499,488

  0

  1,874

  99.9997%



  B股股东

  1,398,179

  1,219,312

  0

  178,867

  87.2071%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993,903

  6,813,062

  0

  180,841

  97.4143%



  A股股东

  5,595,724

  5,593,750

  0

  1,974

  99.9647%



  B股股东

  1,398,179

  1,219,312

  0

  178,867

  87.2071%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1免去张祖钧先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之职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04,899,541

  604,718,700

  0

  180,841

  99.9701%



  A股股东

  603,501,362

  603,499,388

  0

  1,974

  99.9997%



  B股股东

  1,398,179

  1,219,312

  0

  178,867

  87.2071%




3.2选举盛锡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04,899,541

  604,718,700

  0

  180,841

  99.9701%



  A股股东

  603,501,362

  603,499,388

  0

  1,974

  99.9997%



  B股股东

  1,398,179

  1,219,312

  0

  178,867

  87.2071%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1免去陈兴浦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之职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04,899,541

  604,718,700

  0

  180,841

  99.9701%



  A股股东

  603,501,362

  603,499,388

  0

  1,974

  99.9997%



  B股股东

  1,398,179

  1,219,312

  0

  178,867

  87.2071%




4.2选举张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04,899,541

  604,718,700

  0

  180,841

  99.9701%



  A股股东

  603,501,362

  603,499,388

  0

  1,974

  99.9997%



  B股股东

  1,398,179

  1,219,312

  0

  178,867

  87.2071%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律师俞云鹤先生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选举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三日
标签:华融 化工 会计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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