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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C11版)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董事雷典武先生、项汉银先生因公未能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雷典武先生、项汉银先生授予董事长戎光道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董事会审核并通过二零零八年半年度报告。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1.5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戎光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兼财务总监韩志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主任周美云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 人民币千元

  

  注:自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披露二零零七年中期报告之后,有关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及解释陆续颁布。本集团在编制二零零八年中期财务报表时遵循了颁布的规定及解释并对二零零七年中期报告的利润表金额进行了复核。因此,上年同期比较数已被重述。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差异说明详见7.7。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公司的主要股东和其他人在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与淡仓

  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336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的纪录,公司的主要股东(即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5%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和其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第XV部分需要披露其权益的人士(除董事、监事之外)在公司股份或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中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1)公司普通股的权益

  

  (L):好仓;(S):淡仓;(P):可供借出的股份

  除上述披露之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中,并无主要股东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第XV部分需要披露其权益的其他人士在公司股份或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的任何记录。

  (2)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淡仓

  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中,并无主要股东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第XV部分需要披露其权益的其他人士在公司股份或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中持有淡仓的任何记录。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于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之已发行股本的实际股数如下:

  单位:股

  

  

  以上人士所持股均为本公司A股股票,并均为其个人权益以实益拥有人的身份持有。

  董事和监事在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和淡仓

  除上述外,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各位董事及监事在本公司或其联营公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列》第XV部分)的股份、股本衍生工具中的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的需要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未授予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且该等人士未行使认购该等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

  §5 董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中期报告之集团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注释同时阅读。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经营业绩回顾讨论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国际油价急剧上涨和粮价飙升加大全球通胀压力等影响,全球经济出现了显著的增长放缓趋势。中国经济克服了接连发生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困难,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运行的态势,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达到10.4%。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继续保持增长,在能源、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成本上升和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加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生产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了遏制,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大部分产品价格上涨但涨幅有限,炼油企业全面亏损,化工行业效益明显下降。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面对国际原油价格快速高位攀升、屡创新高,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成品油价格继续受到国家严格控制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形势,以深入实施低成本战略、加强和谐企业建设为主线,不断优化生产经营,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努力降本减费。上半年本集团生产经营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环保事故,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生产商品总量达到506.8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5.43%,产品产销率、货款回笼率继续保持较好水平,但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的下滑。截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本集团营业额为人民币328.67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60.469亿元,增幅为22.55%;实现税前利润为人民币-4.338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29.029亿元;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为人民币-3.581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21.437亿元。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加工原油506.65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55.38万吨,增幅为12.27%,其中进口及海洋原油分别为489.33万吨和17.32万吨。生产汽油41.73万吨、柴油188.97万吨,同比分别增加43.50%和38.93%;生产航空煤油33.69万吨,减少4.15%。生产乙烯48.09万吨、丙烯26.50万吨,同比分别增加0.92%和6.85%。生产合成树脂及塑料53.61万吨,同比减少3.99%。生产合纤原料48.79万吨,同比增加13.28%;生产合纤聚合物30.46万吨,增加0.73%;生产合成纤维14.77万吨,减少9.00%。上半年本集团的产品产销率为99.03%,本公司的货款回笼率为98.47%。

  下表列明本集团在所示报告期内的销售量和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销售额: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共实现净销售收入人民币322.94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2.01%,其中石油产品、中间石化产品和树脂及塑料的净销售收入分别增长43.88%、44.30%和5.51%,而合成纤维的净销售收入下降8.18%。增长主要是由于能源及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成品油、中间石化产品、树脂及塑料等产品价格上升以及销量的增加所致,而合成纤维净销售收入的下降是由于销量减少和价格下跌。与二零零七年上半年相比,本集团报告期内石油产品、中间石化产品和树脂及塑料产品的平均价格(不含税)分别上涨了16.67%、20.40%和9.23%,而合成纤维产品的平均价格(不含税)则下降了5.50%。与二零零七年下半年相比,本集团上述四大类产品中,前三类的平均价格(不含税)分别上涨12.56%、4.68%和5.56%,合成纤维产品的平均价格下降了6.53%。

  本集团生产的产品绝大部分在华东地区销售。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成本为人民币342.18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16%,占净销售额的105.96%。

  作为本集团主要原料的原油,今年以来在全球需求继续增长、主要产油国增产能力有限以及地缘政治、美元贬值、投机基金炒作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际原油价格从2月底以来一直在100美元/桶以上高位运行,最高曾达到140美元/桶。上半年布伦特原油的平均价约为111美元/桶,比去年同期的64美元/桶上升了约73%。受此影响,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原油加权平均成本为人民币5,068.88元/吨,比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521.13元/吨,升幅为42.88%。由于原油平均价格的大幅上升,本集团报告期内原油加工总成本为人民币256.815亿元,大幅增加了60.50%。上半年本集团原油成本占销售成本的比重为75.05%。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辅料的支出为人民币56.4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32%,主要是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为满足生产需要而增加了中间化工原料的采购所致。报告期内,本集团折旧和维修费用开支分别为人民币8.337亿元和人民币3.850亿元,同比略有上升。由于本集团采购发电用煤和外购用电的数量和价格比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使本集团报告期内燃料动力开支达到人民币9.19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774亿元。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存货提取跌价准备人民币0.719亿元。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及行政费用为人民币2.704亿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2.431亿元增加了11.23%,主要为报告期内销售量上升而带来的销售运费增加。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业务支出为人民币0.684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0.471亿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的减员费用减少所致。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财务费用为人民币1.390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56.53%,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短期借款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1.86%及借款利率提高所致。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为人民币-3.581亿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17.856亿元大幅减少人民币21.437亿元。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获得补贴收入人民币16.277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为16.199亿元),去年同期并未收到该等补助。该等补助是为弥补有关境内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以及本集团采取措施满足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而于本期间中产生的亏损。就该等补助而言,本集团并没有未满足的条件或其他或有事项,并且没有保证本集团将来会继续获得相关补助。

  资产流动性和资本来源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量为人民币10.562亿元,而去年同期则为现金净流入人民币12.434亿元。主要原因是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毛利为人民币-2.962亿元,而二零零七年上半年为人民币20.551亿元,由于毛利的减少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人民币23.513亿元。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为人民币1.200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现金净流入人民币0.230亿元。主要原因是: (1)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比减少从而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人民币2.813亿元;(2)本期间本集团减少资本支出同比减少从而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2.570亿元。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为人民币8.0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现金净流入人民币22.814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间大量增加贷款规模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致使二零零八年上半年借款额大幅增加所致。

  借款及债务

  本集团长期借款主要用于资本扩充项目。本集团一般根据资本开支计划来安排长期借款,总体上不存在任何季节性借款。而短期债务则被用于补充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期末总借款额比期初增加了人民币10.112亿元,达到人民币57.424亿元,其中短期债务增加了人民币12.306亿元,长期借款减少了人民币2.194亿元。

  截止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向银行为本公司下属的合资企业及联营公司作出的担保,以及为合资企业向第三方作出的担保所需承担的或有负债为人民币0.307亿元。

  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本集团大部分主要原料(原油)是从国外购买,亦直接出口本集团的一部分石化产品,因此汇率的变动将会间接影响本集团的原料及石化产品价格,从而对本集团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如上所述,由于本集团有部分债务是外币债务,有关的汇率变动将影响本集团的财务费用支出水平,这也会对本集团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资本开支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继续抓好结构调整工程项目的建设,6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15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等新建项目,以及煤电站3#、4#炉烟气脱硫、火炬气回收扩能、22万伏变电站改造等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

  上半年,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4.160亿元,主要是对6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15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以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投入。下半年,本集团将继续积极推进以上建设项目和其他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降耗项目的进程。本集团计划的资本开支可以由经营所得现金及银行信贷融资拨付。

  资产负债率

  本集团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的资产负债率为36.86%(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9.82%)。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方法为:总负债/总资产。

  公司员工

  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共有员工18,418人,截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员工成本为人民币6.731亿元。

  所得税

  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施行,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调整为25%。本集团的所得税税率也相应从去年执行的33%下调至25%。

  上市规则要求的披露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四十段,除了在此已作披露外,本公司确认有关附录十六第三十二段所列事宜的现有公司资料与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年报所披露的资料并无重大变动。

  下半年市场预测及工作安排

  二零零八年下半年,世界经济仍存在诸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构成很大挑战。中国经济在国际能源和粮食价格飞涨,连续遭受冰雪、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诸多因素的影响下,也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国内石油化工行业特别是化工行业在能源、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成本大幅上升且向下游传导乏力的情况下,需求增长回落的趋势还将继续,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盈利空间缩减,行业经济效益进一步分化,部分行业可能面临亏损。

  对本集团而言,下半年加工原油的平均成本可能会继续上升,由于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导致的公司炼油业务大幅亏损的局面可能还不能完全改观,而国家对保障成品油供应实施的财政补贴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延续等情况尚未明朗,本集团面临的生产经营形势仍不容乐观。鉴于以上情况,二零零八年下半年,本集团将继续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

  1.继续夯实管理基础,努力确保生产安稳优运行。

  2.应对高油价挑战,深入实施低成本战略。

  3.追求又好又快,进一步抓好企业发展工作。

  4.强调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企业内部体制和机制改革。

  5.立足以人为本,继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6.继续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团结和谐的企业氛围。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3.196亿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千元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适用 不适用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43%,比去年同期下降13.1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国际原油价格快速高位攀升、屡创新高,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成品油价格由于受到国家严格控制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其他产品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及市场竞争激烈,价格上涨有限,毛利下降。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人民币零元,余额为人民币零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6.5.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4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审核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主要审阅了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的中期财务报告。

  6.7 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之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任何证券。

  6.8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落实情况

  除了以下一个方面偏离守则条文外,本集团已经遵守了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制常规守则》之规定的所有守则条文:

  守则条文A.2.1: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的分工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列载。

  偏离:戎光道先生获委任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原因:戎光道先生在管理大规模石油化工企业方面具有多年的经验,并且是履行董事长及行政总裁两个职位的最佳人选。本公司暂未能物色具有或优于戎先生才干的其他合适人士分别担任以上任何一个职位。相同偏离亦同时载于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年报之企业管治报告内。

  6.9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董事确认,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在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后,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发现任何关于董事及监事不全面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情况。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编制中期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石化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06月30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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