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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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
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900万股,本次发行2,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200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关联股东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陈亚民、吴善淮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在本公司任职的罗丽华、钟利钢、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陈亚民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根据本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如果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则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对成都周边地区影响严重。公司的润滑液压
设备、
锅炉部件和压力容器生产基地均在自贡,远离震中,厂房、生产设施等未受到地震影响,地震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润滑液压设备项目生产基地设在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内,离都江堰较近,但未因地震遭受任何损失,仍按计划进度进行,目前已进入试生产和员工招募培训阶段。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商品运输等均正常进行,未受地震影响。据
公开信息,公司的主要客户中,东方汽轮机厂在
四川省绵竹汉旺镇的汽轮机业务的生产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对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其位于德阳的分部和风电事业部基本未受影响),不过近三年公司来自东方汽轮机厂的收入比例在2%以内,影响很小。
四、为集中资源发展润滑液压设备和锅炉部件核心业务,使主营业务更加突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于2007年10月、11月分别将经营
房地产的科事发股权、将经营电动工具的阿捷科斯股权全部对外转让。
报告期内,科事发和阿捷科斯对公司财务数据和指标,尤其利润的合并影响不大,情况如下:
单位:元 出售科事发和阿捷科斯股权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构成公司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润滑液压设备和锅炉部件及压力容器的毛
利率和盈利能力高于电动工具和房地产,目前润滑液压设备和锅炉部件及压力容器的订单总量达到2.79亿元(扣除增值税后),不考虑新增订单的影响,在产能满足的条件下,2008年实现的收入应将高于2007年2.61亿元的营业收入规模(2007年包含电动工具和房地产收入),上述转让行为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下游行业发展制约的风险:本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建材
水泥、冶金矿山、
电力、
石油化工、工程
机械等行业,
市场需求与这些下游行业的发展和景气状况有较强的联动性。公司通过培育各行业的稳定客户来防范其中某一行业景气程度大幅下降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但如果这些下游行业景气程度下降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本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和2008年1-6月对前五大客户
销售额分别为8,967.17万元、11,285.49万元、11,852.04万元、7,367.65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97%、47.42%、47.05%、58.69%。其中,公司2005年—2007年及2008年1-6月润滑液压设备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3,336.41万元、4,459.50万元、5,516.71万元、3,705.56万元,占同期润滑液压设备销售收入的48.12%、50.39%、46.35%、46.59%;公司2005年—2007年及2008年1-6月锅炉产品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6,510.71万元、7,072.44万元、7,048.02万元、3,948.64万元,占同期锅炉产品销售金额的98.28%、99.10%、98.42%、96.27%。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在于对客户东方锅炉及其关联方的销售额较大。2005年、2006年、2007年及2008年1-6月本公司对东方锅炉及其关联方东方汽轮机厂的销售额分别为6,955.57万元、9,636.91万元、7,783.99万元、4,419.81万元,占本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4.97%、40.49%、30.90%、35.21%,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虽然公司和东方锅炉及其关联方已经建立了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已成为东方锅炉及其关联方重要供货商之一,但如果东方锅炉及其关联方改变其采购政策或本公司的产品不再符合其要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3、股权集中控制风险:本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及其关联方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98%的股权,对本公司有实质影响。本次发行2,300万股社会公众股后,罗丽华及其关联方合并持有公司73.5%的股份,仍绝对控股本公司。虽然公司通过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避免股权集中带来的风险,但罗丽华及其关联方仍可利用对公司的实质控制权,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经营决策等重大问题施加影响,从而可能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的风险。
4、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4]47号)的规定,对设立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川省经济委员会以川经产业函[2005]743号文及川经产业函(2006)701号文认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川润动力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
①经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地税函[2006]170号”文以及四川省自贡市地方税务局“自地税函(2007)36号”文、“自地税函(2008)30号”文批准,本公司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经测算2005年减免企业所得税143.61万元,2006年减免企业所得税256.79万元,2007年减免企业所得税542.51万元。2008年1-6月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41.11万元。
②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以“川国税函[2006]109号”文以及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国家税务局“大国税发(2007)176号”文、“大国税发(2008)82号”文批复,同意川润动力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测算2005年减免企业所得税250.95万元,2006年减免企业所得税283.69万元,2007年减免企业所得税343.36万元。2008年1-6月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88.23万元。
(2)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字(1999)290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05]川经贸投资确认(7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确认,经自贡市大安区国家税务局“大国税发[2006]218号”文、“大国税发[2007]124号”文批复,川润动力可用2005-2009年度新增利润的企业所得税抵免2005年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的部分投资额,2005年实际抵免企业所得税45.94万元,2006年实际抵免企业所得税132.18万元。根据该项政策,公司2007年购买国有设备总计1,205,300.00元,可享受抵免48.21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3)控股子公司思源公司经自贡市民政局以自民发(2004)127号文件批准为社会福利企业,取得四川省民政厅颁发的“福企证字第51004020223号”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等文件,符合要求的民政福利企业,所得税可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采取先征税后返还的办法予以照顾。2004年6月思源公司成立后,根据上述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按实际安置残疾员工每人每年不超过3.5万元给予减免;所得税不再执行减征或免征政策,而采取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方式优惠。思源公司已从2007年7月1日起,按照财税〔2007〕92号文的规定调整享有的税收优惠。
2006年12月,本公司
收购思源公司全部股权,思源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思源公司2007年度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①增值税优惠:经自贡市大安区国税局批复,2007年度退还已纳增值税109.13万元;2008年1-6月退还已纳增值税37.37万元。
②所得税优惠:经自贡市国税局“自国税发(2007)78号”文批复,同意免征2006年度所得税额182.38万元。
根据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规定,在2008年1月1日新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新税法的实施没有影响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政策有效期限内具有可持续性。如果公司将来发生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事项及国家调整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由川润集团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以
北京兴华(2007)京会兴审字第1-8号《
审计报告》审定的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102,866,873.19元为基准,按1:0.67076988的比例折成股本6,900万元,并经北京兴华(2007)京会兴验字第1-6号《验资报告》验证。2007年2月5日,公司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
000037 42。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罗丽华、钟利钢、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陈亚民和吴善淮八位自然人。
2007年2月5日,本公司经川润集团变更设立。2007年1月28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出具了(2007)京会兴验字第1—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1月28日,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投入的资本102,866,873.19元,其中:股本为69,000,000元,资本公积为33,866,873.19元。
各发起人具体出资情况列示如下: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股份及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拟发行2,300万股,发行股份及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二) 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以及关联股东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陈亚民、吴善淮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同时,在本公司任职的罗丽华、钟利钢、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陈亚民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本次公开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公开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为:钟利钢和罗丽华是夫妻关系;罗丽华和罗永忠、罗全、罗永清是同胞姐弟关系;钟利钢和钟智刚是同胞兄弟关系。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一直从事润滑液压设备及其集成系统和大型
电站锅炉部件、压力容器的研发、生产、销售。
1、润滑液压设备 股份公司本身主要从事润滑液压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系列稀油集中润滑系统(稀油站),系列干油集中润滑系统(干油站),系列液压控制系统及元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建材水泥、冶金矿山、电力、石油化工、工程机械等行业。
2、锅炉部件 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润动力主要从事锅炉部件和压力容器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50MW~1,000MW锅炉部件,
能源、化工容器及电站辅机。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能源、化工等行业。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系列稀油集中润滑系统 主要用于建材水泥、冶金、矿山、电力等行业的机械设备稀油循环润滑,可向减速机、各种
轴承、机械传动等摩擦部位供送一定压力、一定流量的润滑油,并保证润滑油的温度保持在一定范围内,以减少装备的摩擦、磨损,确保设备的安全高效的运行。
2、系列干油集中润滑系统 主要用于润滑点数多,需要脂润滑的工作场合。如矿山、冶金、工程机械、建材、电力等行业的机械设备,由电气自动控制系统控制,通过润滑泵、管线、给油器向各润滑点供润滑脂。受产能局限,目前公司生产的干油站相对较少。
3、系列液压控制系统及元件 主要是用于冶金、矿山、建材、电力、工程机械行业;液压控制系统提供具有一定压力、一定流量的液压油,并进行控制、分配,用液压动力来驱动机械设备完成各种需要的动作,系列液压控制系统包含:油箱及油箱辅件、油泵装置、控制阀组、管路、液压油缸、液压马达,电器自动控制系统等。
液压执行元件:专门为重型机械或大型装备设计的特殊功能的液压油缸、伺服油缸等。
4、锅炉部件 川润动力于2002年开始生产30万千瓦亚临界电站锅炉部件产品;2004年开始生产60万千瓦超临界锅炉部件产品;2006年开始生产业内难度最高的100万千瓦超超临界锅炉的部件产品;生产的主要锅炉部件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旋风分离器:主要靠离心作用来分离汽水混合物的分离部件。作用是消除汽水混合物的动能并把
蒸汽和水初步分离开,均匀引出蒸汽,以充分利用锅筒的分离空间,进行重力分离。
水冷壁:是锅炉的主要辐射受热面,吸收炉膛辐射热加热介质,用以保护炉墙。
蛇形管:包括高温过热器、低温过热器、高温再热器、低温再热器、省煤器等,属于锅炉中的受压部件,其作用分别是加热饱和蒸汽为过热蒸汽、加热空气等。
5、大型压力容器产品 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属于电站辅机,其作用是采用汽轮机的抽汽来加热锅炉给水,使进入锅炉汽包的补充水已经是经过加热到接近饱和温度的给水。
换热器:在各种化工厂中均有各种换热器设备,使流程中某种介质提高温度、回收废热、反应物质从高温冷却下来等功能需要。
大型化工反应器:应用于化工行业的各种反应容器。其作用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介质通过加热、加压等工艺措施,在高温或高压下完成新的化工产品合成或分解,如炼化、合成氨、乙烯等行业主要设备。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目前,本公司以市场
营销中心为核心,根据产品销售的市场范围和服务半径在北京、
上海、沈阳、西安、武汉、
重庆、成都等10个重点城市建立了销售机构,形成了能够覆盖全国主要大型机械设备生产基地的营销
网络。
公司目前的润滑液压产品和锅炉产品全部采取直销的方式。报告期内的电动工具产品部分采取经销模式。
润滑液压设备主要是根据客户的技术要求进行订制,直销是润滑液压设备制造企业的最主要销售模式。在获取客户订单后,专业润滑液压设备制造企业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设备润滑系统的设计,与客户进行技术方案交流后确定技术解决方案,组织生产,客户验证后发货。公司产品均为自主定价,产品销售分为与主机厂配套销售和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两种形式。
公司的子公司川润动力的产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供应东方锅炉,由东方锅炉提供加工原材料,川润动力进行加工检测后销往东方锅炉;另一部分为市场产品,包括市场锅炉产品和压力容器产品,通过参加招投标或直接与客户协商定价的方式面向全国销售。
(四)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公司润滑液压设备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碳钢板及不锈钢板)和紫铜管。同时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设计生产润滑液压设备,需要对外定购电器元件、泵、
电机、仪器
仪表、油滤器等多种零部件。
公司锅炉部件中为东方锅炉配套部分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对外销售的锅炉产品、压力容器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管材及板材)。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状况 (1)润滑液压行业的竞争状况 目前国内润滑液压设备制造商数量众多,市场化程度很高。但是由于受到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研发力量、品牌等方面的限制,多数制造商的生产规模较小,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稳定性低,基本上在低端市场恶性竞争和低水平重复生产,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近年来,国内有实力的润滑液压设备制造企业加大了各方面的投入,如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加大对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生产线的研发投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引进高水平的科研人员,加强与国际同行的交流,正向规模化发展,依靠产品质量、技术实力、成本优势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从国际上来看,以
美国林肯工业公司(Lincoln)、德国代利蒙(Delimo)为首的发达国家润滑液压设备系统制造商具有先进的技术、制造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在该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
(2)锅炉制造行业竞争状况 自锅炉制造企业实行许可证以来,锅炉
制造业得到了规范并壮大,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但行业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在工业锅炉业中,生产厂商众多,大多未形成规模生产,生产集中度不高。
目前我国电站锅炉等高端锅炉领域,主要被中国
东方电气 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哈尔滨动 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垄断。根据电监会《2006年发电机组和电网设施基本情况》,我国2004-2006年火电净增装机容量为3,971.2万千瓦、6,189.6万千瓦、9,267.4万千瓦;而三大电力集团完成的电站锅炉产量占当年净增容量的97.23%、96.52%、77.33%。
作为我国锅炉行业的领军企业,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下属的东方锅炉已完全掌握600MW超临界锅炉技术,大型电站锅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了30%。在核电站核岛主设备方面,东方锅炉也是国内技术领先的企业,在600MW自然循环锅炉、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本生直流锅炉、300MW、600MW“W”火焰锅炉、大型CFB锅炉、1,000MW等级核电站核承压设备以及大型电站烟气脱硫脱硝装置设计、制造技术等方面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资料来源:中国行业咨询网)
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也是中国大型电站设备制造企业。
除以上几个大型企业集团外,其它A级锅炉生产企业有: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巴威公司、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等。
除上述锅炉整机生产企业外,国内还有为数众多的为整机生产企业提供某类辅件及部件设备制造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蛇形管、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空气预热器、省煤器及其他辅机等。目前国内较大的A级锅炉部件生产企业有:川润动力、
江苏绿叶锅炉配件公司、张家港华电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无锡东马锅炉有限公司、盐城市锅炉部件有限公司等。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我国润滑液压设备领域的领先企业,在同行业中排名居前,根据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
统计,2006-2007年连续两年润滑液压设备销售收入在全国同行业排名第二,中西部地区排名第一,配套出口销售收入全国排名第一。
公司2005年—2007年及2008年1-6月的润滑液压设备收入分别为6,933.94万元、8,849.71万元、11,901.28万元、7,953.31万元,保持稳定增长。根据中国重机协会的市场预测数据计算,公司2005年至2007年的润滑设备市场占有率为3.45%、3.38%、3.35%,市场份额稳定,但提升不明显,主要是受公司现有产能瓶颈的限制。公司订单增长迅速,从2005年的8,590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22,180万元,2008年1-6月金额为18,275万元,在产能匹配的条件下,公司市场占有率将大幅提高。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逐步把润滑液压设备产能增加到6,400台(套)/年,进一步巩固在该行业的优势地位。
子公司川润动力是东方锅炉的紧密合作厂家。由于历史渊源,川润动力与东方锅炉之间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川润动力在60~100万千瓦电站锅炉部件、电站辅机的制造方面及大型电站技术更新改造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是四川省内较大的电站锅炉部件、汽轮机辅机生产企业之一。目前,公司为东方锅炉提供的产品主要为蛇形管和水冷壁,是电站锅炉的核心部件。在东方锅炉内部,将需要外部生产的部件按其重要性一般分成四类:最重要、重要、比较重要和一般。川润动力生产的部件是东方锅炉部件中最重要的一类。在东方锅炉的扩散厂家中,川润动力在产品制作难度、生产规模、装备水平和员工素质都具备明显的优势,其技术实力处于先进水平。川润动力目前已承制了国内目前最高水平、最大难度的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电站锅炉的核心部件。
2005年至2007年,东方锅炉重要的扩散部件蛇形管和水冷壁的数量为44,267吨、37,055吨、41,516吨,其中川润动力生产的数量为13,938吨、12,965吨、15,448吨,占东方锅炉扩散总量的31.49%、34.99%、37.21%。2007年东方锅炉蛇形管和水冷壁的扩散厂家中,生产数量第二名是自贡东安金厦电站锅炉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其生产数量为8,218吨。本公司已成为东方锅炉非常重要的合作厂家之一。
五、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2008年6月30日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主要生产设备 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上表所列生产检测设备的账面平均成新率为57.01%。
2、房屋建筑物 上述房产中,本公司拥有的自房权证市交字第00118551、00118425、00118541、00118557、00118461、00118453号等六项房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被自贡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并出让给科事发。六项房产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就六项房产已与拆迁人签订《自贡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补偿价格将以评估报告为准,目前尚未开始拆迁。
本公司无租赁房屋、建筑物。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情况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已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共有17处,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帐面原值为52,192,193.13元,净值为51,072,595.2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公司拥有的“自国用(2007)第041796号”土地使用权证上75,120.3平方米国土使用权原为自贡市轻工机械厂的
破产资产,2003年10月川润集团收购原自贡市轻工机械厂破产资产后该宗土地由本公司拥有。该宗土地自始为本公司资产,不是公司前子公司科事发的资产。
根据城市规划和旧城改造要求,为有利于土地成片开发,自贡市国土局于2005年7月28日将川润股份拥有的“自国用(2007)第041796号土地使用权证”75,120.3平方米国土使用权中的4,194平方米国土使用权,连同该规划地块范围内的其他土地共计14,42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现状拍卖方式出让,由科事发取得。2005年11月29日,自贡市国土局以自国土资发[2005]288号文出具批复,收回川润股份拥有的上述4,194.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川润股份持有的“自国用(2007)第041796号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目前,公司在收回的4,19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上共有六项房产,分别为自房权证市交字第00118551号大安区大安街洞口井居委会(活动室)、00118425大安区大安街洞口井居委会(图书室)、00118541大安区大安街大冲头居委会(诊所楼)、00118557大安区大安街洞口井居委会(香园餐厅)、00118461大安区大安街大冲头居委会(门卫值班宿舍)、00118453号大安区大安街30号(营业用房),面积共2,519.95平方米,均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该项土地的收回对公司的业务等不存在不利影响。
(2)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无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商标及专利 本公司对与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商标、专利等均依法享有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1)商标 其中商标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2007年度“四川省著名商标”。
2007年4月12月本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和“”商标的注册申请。2007年8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本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
(2)专利 正在申请的专利:
3、其他 川润动力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细如下: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未持有
其他公司股权,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其他股东中,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为实际控制人罗丽华、钟利钢夫妇的关联自然人,该等股东没有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公司任职的情况,也没有对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进行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为了避免将来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股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股的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将按以下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
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1、采购:
报告期内,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金额占同类采购量及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1)2008年1-6月 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没有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2)2007年度 (3)2006年度 (4)2005年度 报告期内,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金额占同类采购量及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逐年降低,呈明显下降趋势。
本公司向东源公司主要采购钢材等原材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与公司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基本一致,无大幅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
本公司向思源公司主要采购其为本公司润滑设备配套生产的电控柜等,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采取成本加行业合理利润率确定。为减少关联交易,2006年12月本公司收购了思源公司全部股权。
2、销售:
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金额占同类销售量及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1)2008年1-6月 (2)2007年 (3)2006年度 (4)2005年度 报告期内,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金额占同类销售量比例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而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略有下降。
本公司与赛迪重工的产品销售合同均通过招投标取得,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公司销售给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基本一致,无大幅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
本公司向东源公司、思源公司的材料销售,主要为临时的物资调剂,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3、租赁:
(1)2004年9月25日,本公司与思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凤凰乡济公村的自有厂房租赁给思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月租金为2,500元。
(2)2005年3月25日,本公司与思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凤凰乡济公村的自有厂房和部分设备租赁给思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月租金为10,000元。
(3)2006年3月25日,本公司与思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凤凰乡济公村的自有厂房和部分设备租赁给思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月租金为10,000元。
(4)2006年7月31日,本公司与东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凤凰乡大湾村2组厂房平房及附属设备、二楼办公室租赁给东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006年8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2006年8月-12月月租金为9,000元,2007年1-12月月租金为10,000元。
(四)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1、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与关联方有关的股权转让行为有:
(1)2006年12月22日,思源公司的原股东唐淑英、罗金玉与川润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两名股东唐淑英和罗金玉将各自持有思源公司60%、40%的股权按出资额分别作价120万
元和80万元转让给川润集团。
(2)2006年12月23日,锅炉公司的原股东钟利钢与川润教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钟利钢将持有的锅炉公司10%的股权按评估价值作价330.51万元转让给川润教育。
2、抵押、担保 (1)子公司川润动力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为本公司从中国
农业银行自贡市分行取得的5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2008年4月24日至2009年4月7日。
(2)子公司川润教育以其自有的房屋土地为本公司从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取得的56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3日。
(3)子公司川润教育以其自有的房屋建筑物为本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取得的2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2008年03月03日至2009年03月02日;
(4)本公司以子公司川润液压(川润液压将其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为保证人、以本公司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取得5,500万元的保证/抵押借款。
(5)子公司川润动力以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用作抵押、以本公司为保证人从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取得的2,000万元保证/抵押借款,借款期限:2008年6月3日至2009年5月29日。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在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中,思源公司主要为本公司润滑设备配套生产电控柜等部件,2005年本公司在采购环节与思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占同类采购量的比例为22%。为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已于2006年12月22日收购思源公司全部股权,思源公司已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总体看来,公司的关联交易在日常购销活动中所占的比重不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注:1、独立董事王树众、傅代国、汪
建业领取的报酬为独立董事津贴。
2、董事会秘书王祺自2007年6月起在本公司领薪。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罗丽华持有本公司3,510.95万股股份,占股本的50.8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罗丽华及钟利钢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67.55%的股份,对本公司有实质控制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数据摘自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8)京会兴审字第1-28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1.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 年修订),发行人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编制《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05、2006、2007 年及2008年1-6月),已经北京兴华出具的“(2008)京会兴核字第1—72号专项审核意见”审核鉴证。
单位:元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影响小。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注:2005年、2006年每股指标按照当年股本3,000万股计算 2、近三年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2007年修订的《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