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610002)定于2008年8月2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5月22日《中国证券报》、2008年5月23日《
证券时报》、2008年5月26日《
上海证券报》上的《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
销售相关事宜。
4、本公司将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以投资者选择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基金账户对账单和其他重要资料。本公司提示,凡未收到上述资料的投资者,请及时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4008888118/0755-83160160)。在确认投资者联系方式完整无误后,本公司将补发上述资料。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它投资人。
三、销售机构 1、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
交通银行 、
中信银行 、
华夏银行 、
深圳平安银行、
北京银行 、
宏源证券 、
银河证券、华龙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
申银万国 证券、
海通证券 、
光大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联合证券、平安证券、
招商证券 、安信证券、广发证券和天相投资顾问等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还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通过本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e达通”进行精华灵活配置基金的
网上交易。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直销机构: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楼
电话:0755-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客服热线:4008888118/0755-83160160
客服传真:0755-83077079 3、代销机构或者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详见销售机构发布的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100份,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100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如因
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份的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日常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1.5%:
■ 赎回费率表如下:
■ 注:1年按照365天计算,2年按照730天计算,其余同。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额限制和费率。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开放申购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8年8月29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各销售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网站等媒介公布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
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鉴于本基金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除了个别投资品种超出预期的变动所带来的一般风险之外,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集中在战略资产配置以及策略灵活配置方法可能产生的一些风险上,其业绩表现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资产在股票和债券之间配置情况的影响,在战略资产配置模型可能出现不能完全正确预测市场未来较短时间内非理性变动,或者由于运用策略灵活配置模型出现误判时,本基金存在净值表现低于市场表现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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