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 年8月13日以传真和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8年8月25日于公司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另外董事刘茜沂女士因健康因素授权委托董事廖蓓君女士代表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袁淳先生因公差因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何开波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
年报全文将于2008年8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的巨潮网上,半年报摘要将刊登在《
证券时报》上.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8月 25 日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 2008-044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08月25日16:00-18:00在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另外监事黄慧珠女士授权委托监事王明丽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8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网和《证券时报》上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意见为:
(1)《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0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08-045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我作为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查验,我认为:
一、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公司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形成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为8,752,420.84元、-159,322.05元;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分别为264,473.44元、1,047.79元、 763,116.03 元。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主要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购销等关联交易中形成的经常性往来款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非购销活动形成的其他资金往来。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 ————————————— ———————————
何开波 李丁财 高宗泽 袁淳
200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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