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8月18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08年8月21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全体14名董事认真审阅了书面议案,并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披露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具体内容请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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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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