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于2008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08-029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于2008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对该报告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8 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 ]116 号)和《关于强化持续监管 防止资金占用问题
反弹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 ]118 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国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 ]62 号)文件的部署,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自我审查并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