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08年7月21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表决董事10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书面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批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持续整改报告》,并同意公司
管理层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持续整改报告》全文详见
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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