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载于
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特变电工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
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重大事项提示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输变电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取向硅钢片、铜、铝、钢材等
金属材料,原材料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在90%左右,其中取向硅钢片成本占原材料成本的比重在50%左右,铜材料成本的比重在30%左右。近年来主要原材料均出现较大幅度上涨,近期虽有所回落,但仍处于高位,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成本压力。尤其在取向硅钢片方面,世界范围内仅有少数几家钢铁企业能生产取向硅钢片,国内能够生产取向硅钢片的企业仅有武钢一家,目前公司所需的高牌号取向硅钢片仍以进口为主,随着公司变压器产品结构向高端转移,高牌号取向硅钢片的需求量将逐步增加。虽然近期国内外企业纷纷扩大产能,
全球取向硅钢片供需紧张局面得到了有效缓解,供求关系正在发生有利于变压器行业的变化,其价格继续大幅上涨的可能性较小,但受铁矿石价格不断上升等因素影响,取向硅钢片的价格长期看仍呈震荡上升趋势。
上述原材料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2、沈变公司整体搬迁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2007年4月,沈变公司就现址资产整体搬迁事宜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协议书》,沈变公司将整体搬迁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搬迁工作在协议书生效后3年内完成。2007年沈变公司业务收入占本公司业务收入25%,净利润占本公司净利润23%。若沈变公司整体搬迁工作组织不充分,则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BEA CO.,LTD.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 法定代表人:张新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特变电工 股票代码:600089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三、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原股东可按其在本公司本次增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
(二)发行对象 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
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2008 年7月29日(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2008 年8月7日(主承销商向发行人汇划认购股款之日)止。
五、发行费用 本次预计发行费用概算如下:
■ 六、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以下时间为正常交易日,本次发行工作及本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如下:
■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增发的股票在发行完成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新 经办人员: 郭俊香、焦海华 联系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 联系电话: 0994-2724766 传 真: 0994-272361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保荐代表人: 田树春、王浩 项目主办人: 牛旭东 经办人员: 喻东、邓睿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10-68573828 传 真: 010-68573837 (三)副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岳献春 经办人员: 王汉魁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
中国人寿 大厦1901室
联系电话: 010-85253961 传 真: 010-85252606 (四)分销商 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经办人员: 唐诗云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5号新
盛大 厦A座6层608
联系电话: 010-59355767 传 真: 010-66553378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经办人员: 张语清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
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联系电话: 0755-82130572 传 真: 0755-82133203 (五)发行人律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金山 签字律师: 金山、李大明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61号鸿鑫酒店10层 联系电话: 0991-2828604、2819487 传 真: 0991-2825559 (六)审计机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陈军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明霞、苌焕青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解放北路30号 联系电话: 0991-2817668 传 真: 0991-2815074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建设银行 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 号 名: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2001450100059111777 联系电话: 010-68573828 传 真: 010-68573837 (八)发行人股票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张育军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