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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药业产品被判侵权欲上诉

  见习记者 赵丹秦

  本报讯 因被法院判定“知识产权侵权”事实成立,华立药业 (000607 )不仅要停止生产和销售科泰复牌双氢青蒿素哌喹片,还要销毁判决生效前生产的科泰复牌双氢青蒿素哌喹片,并赔偿原告重庆健桥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诉公司经济损失1元。

  公告显示,华立药业于7月15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月26日签发的民事判决书,就重庆健桥“科泰复”牌双氢青蒿素哌喹片侵犯其专利权一案进行初审判决。

  然而,鉴于对此次涉案的重庆健桥ZL00113134.6专利有效性的质疑,华立药业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并于6月18日得到该委员会对上述请求的口头审理。目前该案审理尚在进行中。

  华立药业称,此次涉案之“科泰复”产品技术来源合法,且该产品之组分为双氢青蒿素1份、磷酸哌喹8份,不在重庆健桥此次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双氢青蒿素1份、哌喹或其磷酸盐3-7份)之内。对于此次判决书主张的将磷酸哌喹折算成哌喹进行含量测算的说法,华立药业认为缺乏法理和学术支持。

  由于此次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华立药业表示将于近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二审败诉,华立药业将不能在中国境内继续生产销售“科泰复”牌双氢青蒿素哌喹片,但对该产品在中国境外的生产销售不构成影响。由于在海外有生产基地和销售渠道,华立药业可以根据最终的判决结果调整经营策略。因此,公司预计停止该产品在国内的生产销售将不会对其中长期业绩产生较大幅度的不利影响。

  数据显示,2007年科泰复销售额占华立药业总体运营收入1%左右。
标签:华立 销售 医药 中国 重庆 
品种:(000607)华立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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