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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7月10日以传真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有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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