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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刚:期待更多人民币债券在港发行

  希望未来香港人民币券业务在发债主体、规模和投资者三方面都实现自由化

  证券时报记者 郭 蕾

  本报讯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昨天出席交通银行 在香港举行的人民币零售债券发行仪式时表示,去年3家内地银行在香港发行了总共10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市场反应非常热烈。在过去差不多1年没有新供应的情况下,在香港有人民币存款的居民和已吸收人民币存款的银行,都期待着人民币债券在香港再次发行。

  从国家金融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在香港开拓人民币业务,包括人民币债券市场,具有三方面的深层意义。

  首先,十七大报告和2008年国务院工作要点提出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港发债是这项政策的具体体现。第二,体现了温总理在去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进一步发展内地与香港两个金融体系互助、互补和互动关系这一工作重点工作。第三,温总理在上述会议中提出巩固并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随着人民币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在香港发展人民币业务,加强香港作为中国境内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处理人民币作为国际金融交易支付单位的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任志刚说:“我们期待香港的人民币业务能配合内地的金融改革开放有进一步的发展。希望今后可以按照三个自由市场化的方向逐步推进。”

  第一,是发债体自由市场化。现时只有经过批准的内地金融机构才可以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任志刚说,未来可以考虑不用就发债体的类别作出规定,让市场机制决定哪些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第二,发债规模自由市场化。在现时香港人民币债券的发行安排下,内地有关部门会预先定出每年的发债额度。任志刚指出,在内地还未有完全开放外汇管制的情况下,这个做法可以理解,但未来可以考虑不用限制发债规模。市场根据香港人民币的存量,完全可以自行和更好地决定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规模。

  第三,投资者自由市场化。现时香港人民币债券的投资者局限于香港人民币业务下的存户和参加行,随着人民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可以允许更多不同的投资者买卖香港的人民币债券,从而更好满足市场对人民币储值工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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