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客环保 (002015 )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自2008年3月4日至2008年7月11日收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170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0%。
其中,从2008年3月4日至2008年5月26日收盘,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98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8%(公司总股本为100,640,000股),平均出售价格为14.86元/股。从2008年5月27日至2008年7月11日收盘,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72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42%(2008年5月27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为171,088,000股),平均出售价格为7.23元/股。
股份出售前,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774,20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72%。截止2008年7月11日收盘,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尚持有公司股份总额为12,517,64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32%。(孙晶晶) 标签:交易所 深圳 证券交易所 品种:(002015)霞客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