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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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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昨日公布的“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五年内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经常性审计,紧紧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及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在国家金融监督体系中的综合性优势。
规划提出,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审计,重点揭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大案要案线索,揭示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风险,从政策上、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竞争能力。
积极探索对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改进金融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以总行(总公司)审计为龙头,切实增强集中分析金融机构电子数据的能力,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重点关注中央财政支出方向,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促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标签:保险 电子 机构 金融 金融机构 热点 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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