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退付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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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宝 锻造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下发的财驻苏监退字〔2008〕113号文《关于同意退付一般增值税的批复》,准予退付2007年1-12月一般增值税1,292,711.78元。该款已于2008年7月3日收到,计入2008年度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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