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宝子公司获退税129万

  江苏宏宝 今日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宝锻造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下发的《关于同意退付一般增值税的批复》,准予退付2007年1至12月一般增值税129万元。该款已于2008年7月3日收到,计入2008年度当期损益。

  (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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