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 7月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申请加入“赤道原则”的议案。兴业银行由此成为首家公开表态将申请加入“赤道原则”的中资银行。
“赤道原则”形成于2002年10月,由国际
金融公司(IFC)与荷兰银行联合发起,
全球主要金融
机构共同参与,参照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它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之一,也是国际
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之一。目前,“赤道原则”正日益得到国际
银行业界的关注和重视。
公告称,兴业银行董事会授权高级
管理层办理与加入“赤道原则”有关的各项手续和工作,高级管理层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赤道原则”工作的进展情况。
兴业银行近年来因为大力推广节能减排项目融资而受到国内外业界关注。早在2006年,兴业银行就与IFC联手推出节能减排项目一期融资。在该项目下,IFC为兴业银行发放“绿色
信贷”提供贷款本金风险分担。兴业银行为我国46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9亿元的贷款,其中绝大多数贷款企业为
中小企业 。今年2月,兴业银行又与IFC签署了节能减排项目融资二期合作协议。根据此次协议,兴业银行又将发放“绿色信贷”15亿元。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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