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广发
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60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5月20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8年5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