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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及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处理有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所有相关事宜。

  本公司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申请于2008年6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 832号)批准,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不超过1,500,000,000元。

  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将于发行日期确定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标签:公路 江苏 中国 
品种:(0177.HK)宁沪高速 (600377)宁沪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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