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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一汽四环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08年6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会议于2008年6月24日8: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61,079,888股(其中42,604,282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475,606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28.8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聘请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61,079,8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61,079,8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2007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同意票61,079,8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2007年度分配方案

  公司经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天华中兴审字(2008)第1288-0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47,976,397.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650,469.06元,按母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65,046.91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597,946.43元。

  2007年度分配预案:不进行红利分配,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票61,079,8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61,079,8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61,079,8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推荐意见,董事会聘任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票61,079,8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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