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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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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1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软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7号),主要内容如下:“同意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软集团有限公司,东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将因本次合并持有384,741,043股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标签:交易所 上海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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