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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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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韩清华成都报道 2008年,四川成都市将首批推出100套大学毕业生租赁公寓试点,试点公寓均以套房为主,建筑面积控制在30-60平方米左右,以探寻单身大学毕业生的住房保障思路,解决其城市住房困难。
成都市政府日前出台《进一步加强公共住房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大学毕业生租赁公寓将按单身公寓标准建设,原则上每套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下(含卫生间),每间租住2-4人。租金标准按照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毕业生租赁公寓实行申请、审查、轮候制度。
据介绍,凡是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工作满3年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单身大学毕业生,且收入、住房现状和所在单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即可以申请租赁大学毕业生公寓。
成都市还将在高新区试点建设一批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配套的高级员工公寓,以解决全市六大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当地重点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的专业技术从业人员住房问题,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均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租金水平按照周边同类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90%确定。
成都市还将公共住房保障制度延伸到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逐步将市行政区域内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在中心城区启动建设17万平方米农民工宿舍建设,督促各区按计划启动建设,落实购买政府规定的10万平方米小套型住房。对连续务工并缴存社保一定年限以上,具有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农民,逐步纳入城市公共住房供应体系。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公积金制度,要求用工单位必须为签订用工合同半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进城务工人员使用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标签:建筑 市场 四川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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