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提案的基本情况
全国政协十届一次至五次会议期间,在全国政协提案办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卫生部的办理工作走过了一段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的路程,办理效率和办件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政协十届一次至四次会议期间,涉及卫生工作的委员提案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07年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数量略少于去年,是2003年以来,涉及卫生工作的提案数量首次出现下降。截止10月初,卫生部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答复函的研究起草工作已基本完成。
高度重视提案中涉及的看病问题
在办理工作中,卫生部认真分析、理解、领会提案的实质内容,从中了解委员关注热点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了解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整体评价,了解卫生改革与发展应注重研究的新问题。同时,始终坚持将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卫生工作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详细探究提案涉及问题的目的、初衷、背景、症结和解决的途径,认真反思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积极采纳和落实委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例如,在《初级卫生保健法》的制订工作中,卫生部就有关提案的内容,积极与全国政协科教文卫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进行沟通,并将立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我部对立法工作的主要思路,通过提案反映给委员征求意见,加快了对《初级卫生保健法(草案)》补充、修订和完善的工作进度。2006年“两会”期间,卫生部与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发展规划》刚刚由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委员就如何贯彻发展规划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此,卫生部加强与国家发改委、中编办等相关部委的联系,就委员们提出的“加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问题进行协商,认真研究、积极吸收采纳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卫生指标”的研究课题等工作。
卫生部对民主党派中央和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一贯高度重视,近两年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讨论时提出的要求之一,就是各承办司局在办理民主党派中央的提案时,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和办理答复意见时高度重视,并由分管部领导带队,登门说明情况,听取意见。采取“请进来”召开座谈会,“走出去”进行专题调研等多种办理方式,加强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 标签:发改委 国务院 热点 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