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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大股东部分国有法人股质押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 年10 月24日,公司接大股东西北油漆厂通知,大股东西北油漆厂将其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8366万股中的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为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 甘肃分行城关支行5000 万元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西北油漆厂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冻结期限自2007 年10月19日至股份自动解除之日。

  截至目前,大股东西北油漆厂累计质押冻结的股份为4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9%。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 年10月25日
标签:法人股 甘肃 化工 建设银行 深圳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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